6月30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公布了對原產于歐盟、英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所適用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裁定。
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歐盟、英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對原產于歐盟、英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